苏州出台文件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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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发布通告,规范市区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通告,这些车辆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受总量控制。在苏州市区道路可通行,但不得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部分国省道高架道路等。在城市道路中,应使用非机动车道,没有划分车道时靠右通行,并限速 20 公里 / 小时。通告同时设定了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更新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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