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声明:从未发布《关于以旧换新惠民款补贴发放的公证通知》

业界

9 月 2 日消息,据商务部消息,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有不法分子伪造发布“商务部办公厅文件《关于以旧换新惠民款补贴发放的公证通知》”,并以商务部及其下属机构名义组织“以旧换新 — 共筑中国梦”直播宣讲等活动,收取公证费用。在此郑重声明:

商务部及其下属机构从未发布《关于以旧换新惠民款补贴发放的公证通知》,未组织“以旧换新 — 共筑中国梦”直播宣讲等活动,未要求收取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公证费用。针对此情况,商务部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

此前报道,8 月 16 日,商务部等 7 部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正式启动。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高了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分别提高至 2 万元和 1.5 万元

8 月 25 日,商务部等 4 部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 8 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5% 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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