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消息,中国民用航天局于 8 月 28 日发布文件《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客舱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民航发 〔2024〕30 号)。
新发布的文件末尾提出“原 《关于加强客舱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民航发 〔2012〕96 号)废止”。这意味着后续不再硬性要求飞机起飞后 20 分钟、降落前 30 分钟不提供服务,乘务员在理论上可根据各家规定、航班航前预测 / 实际颠簸情况,调整客舱服务开始结束的时间和流程。
查询获悉,96 号文件发布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该文件要求在飞机起飞后 20 分钟和落地前 30 分钟客舱乘务员不得从事与客舱安全无关的工作,只能履行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