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共同起草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该规定旨在规范中介机构在企业 IPO 过程中的行为,并明确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不得以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这一趋势对券商投行的原有收费模式构成重大考验,同时叠加 IPO 阶段性收紧的影响,投行需要在收入承压的环境下寻找更公正、更合理的收费方式。更深远的影响是,通过改革收费环节,促使中介机构回归服务本位,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确保有竞争力的企业能成功上市。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评论 *
显示名称 *
电子邮箱地址 *
网站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