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力”支持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最高补贴 2 万元

业界

8 月 27 日消息,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措施。据介绍,国家切块和湖北省配套共安排 66.66 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是此前资金规模的 6 倍多。

新规增加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困难群体居家适老化改造、厨卫家装用品购置、电子产品购置 6 个领域,并将家电补贴品种从 5 类拓展到 8 类、农业机械补贴品种从 9 类拓展到 15 类。

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湖北将补贴标准由此前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分别提高到 2 万元和 1.5 万元。

在乘用车置换更新方面,湖北将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从过去 2000 元至 6000 元提升至 7000 元至 13000 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从过去 3000 元至 7000 元提升至 8000 至 16000 元。

从 2024 年 8 月 10 日至 12 月 31 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电脑 8 类家电按产品销售价格给予补贴。其中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 20%,购买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 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对酒店、宾馆等团购企业购买电视终端设备产品,1 级能效或水效的补贴 20%,2 级能效或水效的补贴 15%(注:之前均为 10%)。

对于电动自行车,对个人消费者报废非国标老旧电动自行车或 2019 年 7 月 30 日前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分 3 档,即单个消费者消费 1200 元以上(含 1200 元)至 2000 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 300 元;2000 元以上(含 2000 元)至 3000 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 400 元;3000 元以上(含 3000 元),一次性立减补贴 500 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等 23 类厨卫类产品,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 20% 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享受一次金额不超过 2000 元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厨柜等全品类全品牌家装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 5000 元、给予一次性 1000 元定额补贴,满 10000 元、给予一次性 2000 元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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