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布通知,要求原本仅限药店销售的药品应在规定期限内转申报挂网,以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转申报挂网后,这些药品将在所有医药机构有效,而不仅仅是药店。同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按照相关规定,保持药品价格的合理性。此外,该通知还提到了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改革的政策背景,以及上海在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面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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