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将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税务机关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优化事前提醒、事中办理提速、分类处理涉税风险和事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持续优化服务,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严禁阻拦纳税人正常迁移,对违规设置障碍的机关及人员将严肃处理。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评论 *
显示名称 *
电子邮箱地址 *
网站
在此浏览器中保存我的显示名称、邮箱地址和网站地址,以便下次评论时使用。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