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认定为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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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知旨在优化调整住房政策,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具体内容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住房提前退出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在新购买住房时,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域内的住房情况,支持商业银行据此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于在成都市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购房者,支持金融机构自主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本通知自 2024 年 8 月 13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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